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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税务登记(来源成都市国税局网 录入时间:2007-01-26)
纳税人发生税务登记证信息变更的,首先应到税务登记窗口领取《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两份,据实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后连同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税务登记窗口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复印件,交税务登记窗口经办人员审核受理。
被阅览数: 次 上传时间: 2007.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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