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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好获利年度 用好折旧政策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时间:2007-1-6 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对技术创新企业所得税优惠主要有四点:一是关于技术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二是关于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三是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允许其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四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上述国家出台的鼓励政策,许多技术创新企业有盼头,希望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政策扶持达到企业的快速发展的目的。但因为许多企业对政策运用不够灵活,导致了有税收优惠而无法享受的情况发生。   下面笔者联系一个案例分析讲述如何充分享受税收优惠的办法。   例:吉祥有限公司是2006年5月1日新办的企业,主营范围为计算机硬软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其自主研发的多彩图像采集控制软件,同时获得当地信息产业厅软件产品登记证。并于2006年进入获利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当年按正常的33%税率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公司2007年~2011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0万元和600万元。2009年1月(2008年上报资料的认定),企业被批准成为软件企业(同年被评为高新技术行业适用15%的税率)公司预计2012年~2016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年。折现率为10%。   吉祥公司的纳税情况分析如下:   2006年,吉祥公司是新办企业,但无税收优惠,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为6.6万元。   2007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企业所得税为0万元。   2008年度企业被同时认定为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据《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第一条“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中的第二款“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吉祥公司的获利年度为2006年,2006年进入了两免三减半的时期,2006年与2007年为两免时期,2008年~2010年为减半年度。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1994〕001号)的规定:享受新办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吉祥公司投产年度为2006年度,2006年与2007年为两免时期,2008年~2010年适用税率为15%。   2008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企业所得税为0万元。   2009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企业所得税为0万元。   2010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0万元,企业所得税为0万元。   2011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0万元,企业所得税为0万元。   2012年~2016年度每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企业所得税为450万元。   吉祥公司2006年~2016年企业所得税流出的现值(基准点2006年1月1日)为969万元。   综上所述,吉祥公司自2006年~2010年应该享受两免三减半期间未享受一分钱的税收优惠。   产生上述情况的原因如下:先要准确把握三个基本的概念:开始获利年度是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的第一个有应纳税所得额的年度;享受减免税起始时间应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有应纳税所得额的年度起,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资质认定时间是企业由认定机构颁发资质证书后,认定机构据以确认资质的上报资料所属年度确认。   由于软件企业的认定有较严格的条件限制,一般的软件企业不可能在成立之时就申请到软件企业的资格,而未进行纳税筹划的企业往往在资质认定时间之前已进入开始获利年度且开始计算减免税起始时间,但企业因未认定资质却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实际上享受优惠的时间仅为进行获利年度后的五年扣除获利年度到资质认定前的年度内的范围内享受税收优惠。这样未经过筹划的软件企业享受的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是不完全的。   软件企业应如何规避这一问题,尽可能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呢?其实在充分理解了财税〔2006〕88号文件的基础上,利用现行税收法规,一是做到推迟获利年度,二是合理利用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政策,可以收到明显的节税效果。   笔者对吉祥公司纳税筹划前的经营活动作出一些假设:   2007年2月发生的房屋装修款25万元,未达到房产原值的20%;2011年的12月一笔赊销销售收入70万元,相应的成本为40万元。2012年1月1日企业购入一台研究开发设备,单位价值在3000万元,允许其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5年)实行加速折旧,2012年~2016年的折旧额依次为1200万元、720万元、432万元、324万元、324万元。   筹划方案一:对费用与收入进行调整。   1.房屋装修提前到2006年进行,经过调整后的2006年亏损金额为-5万元;   2.2007年~2010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75万元、-200万元、-100万元、0万元;   3.2011年的12月一笔赊销销售收入70万元,相应的成本为40万元,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可以合同中约定为收款时间为次年1月,相应地2011年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所得为570万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   4.2012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20万元。   5.2013年~2016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年。   如此进行费用与收入的纳税调整后,吉祥公司的开始获利年度应该为2012年度。吉祥公司2012年~2013年免企业所得税;2014年~2016年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25万元/年。   吉祥公司2006年~2016年企业所得税流出的现值(基准点2006年1月1日)为261万元。   筹划方案二:在方案一的基础上,吉祥公司对设备折旧方法由余额递减法改为平均年限法,年均折旧600万元(为简化分析,不考虑残值,按年均摊)。   如此调整后,吉祥公司2012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620万元(3020+1200-600),2013年~2016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次为3120万元、2832万元、2724万元和2724万元。   吉祥公司2012年~2013年免企业所得税;2014年~2016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依次为212万元,204万元和204万元。   吉祥公司2006年~2016年企业所得税流出的现值(基准点2006年1月1日)为240万元。   值得说明的是: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运用中,常见的规律是,在免减税期内应尽量减少折旧;在正常纳税期内应尽量增加折旧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企业的纳税筹划人员理解这一点后,就不会在免减税期间运用财税〔2006〕88号的加速折旧政策而要用年限平均法来有效减轻税负了。   纳税筹划效果分析:方案一较未进行纳税筹划时节税708万元(969-261);   方案二较方案一节税21万元(261-240);   综上所述,我们可得出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纳税筹划的一般规律:   一是尽量推迟获利年度。方法有三,加大前期费用、推迟确认收入和进行业务分拆,将前期盈利项目由关联企业经营。也就是至少要等到企业获得资质认证后才能进入获利年度,以便充分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   二是在企业的优惠期内固定资产的平均年限法优于加速折旧法,不能因企业获得的资质盲目选用加速折旧法。   作者单位:四川隆中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专家点评:   本方案的两个观点值得注意:   一是从获利年度起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尽量利用各种合理、合法的手段推迟获利年度的实现;   二是在减免税期间应采用合理的成本、费用分摊方法,尽量将成本、费用后移,减少减免税期间的成本、费用,增加减免税期后的成本费用,达到减免税期间利润增加、减免税期后利润减少的目的,充分利用减免税优惠政策,收到整个经营期间企业税负最小化的效果。   纳税筹划一定要有前瞻性!要做一名优秀的纳税筹划工作者,就必须在企业发生重要的经营行为时,进行政策调研并结合企业的经营情况统筹安排。   点评人:北京致通振业税收筹划事务所有限公司 孙鹏 文章来源:中国税务报
       

被阅览数: 次 上传时间: 200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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