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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购入固定资产以什么为计提折旧基数?

 
 
来源重庆国税网 2006年12月12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090号)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在计算缴纳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时,应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按照购入固定资产的实际支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并准予在税前扣除。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计提的折旧虽然可以作为企业成本核算的依据,但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所以,企业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准许税前扣除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基数应该是购入固定资产时实际支出额。
       

被阅览数: 次 上传时间: 200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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