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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物业公司代收的水、电、气费,发票应如何开具?
2006年11月29日 答:根据渝国税函[2006]351号通知的规定:对物管公司代收所属租赁单位和个人的水、电、气费,由各物管公司按照实际用量在缴纳水、电、气费时,由水、电、气行业分别向租赁单位开具普通发票。小区内其他业户如需索取发票的,上述三个行业必须按规定开具.
被阅览数: 次 上传时间: 200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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