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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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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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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公司员工,前段时间,公司给予部分员工一定的股票认购权。我对股票不懂,就把认购权转让给其他人。但是,财务部门要我就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吗?
发表时间: 2009/9/23 23:07:22
回复内容: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482号)第二条规定,个人在股票认购权行使前,将其股票认购权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应并入其当月工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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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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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如何按适用税率和征收率申报纳税?
发表时间: 2009/9/21 14:32:09
回复内容:
答:根据财税[2008]第170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第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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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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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某木材加工厂的财务人员,去年在建厂房时,经批准临时占用了一块耕地用于搭建工棚,已缴纳耕地占用税。完工后,我们恢复了这块耕地的原状。那么,所缴纳的耕地占用税能否退还?
发表时间: 2009/9/19 16:39:50
回复内容:
答:若贵厂是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可以退还。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11号)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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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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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请问我父母留下的遗产是否交税?如何计算??
发表时间: 2009/9/16 11:52:30
回复内容:
回答:若您父母遗留下的遗产为不动产,而您属法定继承人,且不涉及税金的交纳,其文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未正式实施,不涉及遗产税;
2、据财税[2009]第78号:“第一条、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第五条、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3、关于受赠土地、房屋的契税征免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契税的征税范围只包括赠与,不包括继承。《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进一步明确,不属于契税征税范围的继承是指法定继承行为。2006年,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但未对现行契税政策进行调整,其中“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的规定,并不包括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情况。同时,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规定,只有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才能享受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对于赠与房产,无论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对受赠人都要全额征收契税。
第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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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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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准备注销,该如何计算清算所得?
发表时间: 2009/9/16 11:39:52
回复内容:
答:根据财税〔2009〕第60号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三条、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三)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
(四)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六)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第四条、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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